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湛江市风山水起贸易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完成了湛江市风山水起贸易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机制砂项目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我厅审批及管理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有关事项的公告》,受湛江市风山水起贸易有限公司委托,现对湛江市风山水起贸易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机制砂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限: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2月23日(20个工作日)。如公众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如下方式反映:
联系人:吴信财
联系电话:1356006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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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湛江市风山水起贸易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机制砂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湛江市风山水起贸易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机制砂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
湛江市风山水起贸易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机制砂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